內地漢多次來港爆竊涉1650萬元 判囚5年10個月

發佈日期: 2016-12-01 17:21
法庭
內地漢多次來港爆竊涉1650萬元 判囚5年10個月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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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歲內地男子於高等法院承認5項爆竊罪,包括2013年尖沙咀一間表行爆竊案,今日被判處入獄5年10個月。

案情指,47歲被告何麒森隨跨境爆竊集團瓦解而落網,他被揭發改名換姓,多次來港干犯爆竊罪。6年來,共劫去逾1650萬元貨品,單計名牌手袋已有169個,所有贓物皆無法起回。

涉及的案件包括2010年上環干諾道西海味舖劫案,被告劫去價值11萬元的魚翅。2013年8月及12月,被告分別在尖沙咀一間表行及另一名牌手袋批發店爆竊,他負責用錘子打破玻璃,同黨則掠去246隻名貴手表、64個手袋及其他名貴飾物。被告於去年及今年亦干犯在尖沙咀及荃灣如心廣場的兩宗爆竊案,再掠去逾百個名牌手袋。

被告求情指,在家鄉的兒子腦部受創,失去活動能力,他為了籌醫藥費而借高利貸,每月需支付2.3萬元人民幣利息,以他任職貨車司機的3000元月薪,難以負擔,因而鋌而走險,來港犯案,最終被判入獄5年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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