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涉嫌帶同手機進入羅湖懲教所,被職員發現。被告今日在粉嶺法院承認「將未經授權物品引進監獄」罪,被判罰款2000元。 54歲男子梁清雲涉嫌於今年六月到羅湖懲教所探朋友時帶同手機進內,因發出聲響而被職員發現。辯方求情指被告不小心才把電話帶入內。 被告今日在粉嶺法院承認「將未經授權物品引進監獄」罪,被判罰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