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梁振英女兒遺留行李事件,機管局早前發表調查報告,認為無違反機場保安程序。三名空中服務員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 三名港龍航空空中服務員在入稟狀指,根據「香港航空保安計劃」,所有手提行李必須與物主「同行同檢」。 不過機管局的相關調查報告就指,有關要求只適用於行李被發現有違禁品後,要進行第二次安檢時。認為梁振英女兒沒有與行李「同行同檢」的做法沒有問題。申請人認為,機管局決定是越權、程序不當,屬不合法,要求法庭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