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國雄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押至下月再提訊

發佈日期: 2016-06-24 12:48
法庭
梁國雄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押至下月再提訊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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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涉嫌沒有向立法會申報,收取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25萬的款項,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案件押後至下月再提訊。

梁國雄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他暫時無需答辯。案件有2071頁證物文件,以及六隻長達十五小時數碼光碟作呈堂證物,另外,五名市民及一名廉署調查人員,將出庭作證。控方申請將案件即時轉介至區域法院,但辯方反對。

辯方律師指,梁國雄昨日被起訴,今早才收到控方指控的案情,辯方沒有足夠時間準備,申請押後十四日再作轉介決定。辯方又質疑律政司,因政治壓力而作出檢控是濫用司法程序,以未能得到公平審訊為理由,將會申請永久終止聆訊。

署任主任裁判官杜浩成指,辯方無法證明即日作轉介的決定,會帶來無可補救的損害,裁定將案件轉介到區域法院,並會在7月8日再提訊,梁國雄繼續准以三千元保釋。

案情指,梁國雄身為公職人員,涉嫌在2012年5月22日至2016年6月23日期間,執行公職過程中或與其公職有關的事上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而故意及蓄意作出失當行為,即無向立法會申報或披露,或向立法會隱瞞在2012年5月22日透過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收取黎智英一筆25萬元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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