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業主提禁制房委會任管理人 申請今駁回

發佈日期: 2016-04-28 21:47
法庭
新業主提禁制房委會任管理人 申請今駁回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已複製連結
香港仔華貴邨商場及停車場的新業主「逸俊發展有限公司」早前入稟要求法庭頒令,禁制房委會繼續擔任商場及停車場管理人。法庭今日頒下判詞,駁回申請。

逸俊發展前年向當時的領匯即現在的領展,收購華貴邨商場及停車場之後,在房委會缺席下召開業主大會。通過解除房委會任商場管理人的職務,但遭房委會拒絕。

逸俊發展之後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強制頒令。暫委法官林定國判詞指,法庭只會考慮逸俊有否根據公契,有效終止房委會管理人身份,而由於逸俊發展舉行的業主大會所作的決定沒有效力,所以駁回申請。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