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涉暴動罪保釋候審 15歲被告須遵宵禁令

發佈日期: 2016-02-12 13:00
法庭
3人涉暴動罪保釋候審 15歲被告須遵宵禁令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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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暴亂,再多三人被控「暴動罪」提堂,全部獲准保釋候審,但不准踏足旺角指定範圍。其中一個十五歲被告要遵守宵禁令。

其中兩名被告,22歲的學民思潮成員林淳軒,以及32歲報稱是送貨工人的容偉業,由警車押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

林淳軒與容偉業均獲准以二千元保釋,4月7日再提堂。以便控方進一步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被告需居住於報稱地址,而基於有合理懷疑兩名被告會干犯進一步罪行,兩人要遵守「禁足令」,不准踏足旺角指定範圍,包括旺角道、花園街、登打士街及上海街一帶。

另一名15歲的被告,就在少年法庭提堂,獲准以三千元保釋,除了需遵守「禁足令」,亦不得離開香港及遵守宵禁令,晚上八點至早上六點不得外出。

之前被控「暴動罪」的37人星期四提堂,一名被告改控非法集結罪,案件同樣押後至4月7日再審。

兩名被告上庭時,有保衛香港運動成員拍打車身,表示支持警隊執法,亦有團體聲援被告,警員架設鐵馬分開兩批人。兩批人之後在法庭電梯大堂推撞,警方拘捕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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