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人涉旺角暴動今提堂 一人改控非法集結罪

發佈日期: 2016-02-11 15:45
法庭
38人涉旺角暴動今提堂 一人改控非法集結罪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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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暴亂,警方早前落案控告38人暴動罪,其中一名被告下午提堂時獲改控非法集結罪。

37名被告先後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律政司下午修改其中一名被告譚曉彤的控罪,由《暴動罪》改為非法集結罪,她獲准以二千元保釋。其餘36名被告包括34男2女各被控一項《暴動罪》,獲准以二千至二萬元保釋。控方申請「禁足令」,被告不得進入旺角一帶,全部案件押後至4月7日再提堂。

被控暴動罪包括立法會新界東補選候選人本土民主前線的梁天琦及港大學生會刊物《學苑》的候任總編輯顧博謙等,三名港大學生及一名中大學生,至於另一個十五歲被告轉交少年法庭審理。

旺角由年初一深夜至年初二清晨的暴亂中,警方暫時拘捕六十四人,除已被落案控告的三十八人外,另外十六名被捕人士獲准保釋,十人仍然被警方扣留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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