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人非法買賣丁權 串謀詐騙罪成還押候判

發佈日期: 2015-11-27 17:02
法庭
12人非法買賣丁權 串謀詐騙罪成還押候判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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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發展商及十一名新界原居民涉嫌非法買賣丁權,被裁定串謀詐騙地政總署,罪名成立,還押至下星期五判刑。

案件在區域法院裁決,首被告是發展商李欽培,其餘十一名被告是原居民。法官裁定所有被告涉及的共二十二項串謀詐騙罪,全部罪名成立,首被告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則罪名不成立。

案件涉及在沙田大輋村興建丁屋,控方案情指08年至11年間,各原居民被告向地政總署申請在大輋村建丁屋,期間聲稱持有的農地表面上向涉案公司購入,
實際並沒有付款,反而簽了秘密協議。
土地實際仍由該公司擁有,各人收取15萬至25萬元「賣丁費」不等。控方又指首被告曾向時任沙田鄉事委員會主席莫錦貴支付160萬元介紹費,購買八名男丁的丁權。

法官沈小民判決時表示,涉案男丁有權但沒有土地,首被告則有地但無丁權,案中參與的人都清楚知道「套丁」是甚麼回事。

控方指被告是作虛假陳述及利用虛假文件。男丁都明白自己不是真正擁有土地,有男丁以特赦證人身份作供時,更曾稱「不知塊地在哪裡」。

法官指案中男丁在過程中保持沉默,假裝成合資格人士申請建屋,明理和誠實的人都知此舉是不誠實。法官指「套丁」違背政府政策,政府提供丁權給他們是讓他們安居,而非謀利,情況和欺騙綜援相似。

辯方求情時指案件特殊,指「套丁」情況普遍,希望法官考慮以非監禁方式處理。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五判刑,全部被告不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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