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來港母認用刀傷兒 押後再判

發佈日期: 2015-07-03 14:15
法庭
內地來港母認用刀傷兒 押後再判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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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兒子放學遲回家,內地來港母親誤用刀斬傷其手臂致輕傷,案件今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承認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案件押後至9月8日判刑。

案情指,本年5月19日被告責罵兒子放學遲回家,後來二人起爭執,被告拿出菜刀意外斬到兒子的手,右邊手上臂傷痕有5厘米,惟傷口不深。被告警誡下承認犯案,但稱本想用刀背輕事打兒子。

署任主任裁判官蘇文隆表示明白被告非存心襲兒,惟案情嚴重,遂將案件押後待索心理及感化報告後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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