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電腦資料助收數 探員認受賄判囚14個月

發佈日期: 2015-03-27 17:33
法庭
查電腦資料助收數 探員認受賄判囚14個月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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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區刑事調查隊探員調查一宗詐騙案時,與案中被捕車房董事成為朋友,後應其要求,擅自登入警務處及運輸署電腦系統,查閱五名人士案底及資料,再將資料泄露予董事,以便董事「收數」,探員其後獲維修汽車費一萬元折扣。他早前承認受賄等三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十四個月。

三十六被告鄭智遠早前求情稱,事前了解過提供給友人的資料並非作綁架及勒索等犯罪用途。法官指藉公職之便以權謀私的行為在香港絕不會姑息及零容忍,姑息貪腐行為只會讓毒瘤蔓延,受害的是整體社會。

但考慮到被告表示願意站出來指證案中另一犯事者,予以酬量減刑。而被告所收取的一萬元利益則需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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