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初選47人涉違國安法案15人獲准保釋 控方即時覆核決定

發佈日期: 2021-03-04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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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初選47人涉嫌違反《國安法》案,其中15人獲准保釋。控方即時覆核保釋的決定,獲保釋的人仍要被扣柙,法庭48小時內會處理。

獲准保釋的15人是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譚文豪、施德來,張可森、伍健偉、郭家麒、呂智恆、林景楠、柯耀林和李予信。

保釋條件包括不得離港,需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和BNO;及不得組織、安排、參與,或協調組織、安排,參與任何級別的選舉等。每晚午夜十二時至翌日早上七時宵禁,並定時到警署報到。

不准保釋的被告,戴耀廷是自行撤回保釋申請,其他31人包括區諾軒、岑子杰、毛孟靜、黃之鋒、朱凱廸、尹兆堅、譚凱邦、楊岳橋、陳志全,林卓廷、范國威、梁國雄及余慧明等。案件押後至5月31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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