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庭裁定政府及鄉議局上訴得直 私人協約及換地建丁屋合憲

發佈日期: 2021-01-13 18:49
港澳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已複製連結
新界原居民丁權司法覆核案,政府及鄉議局上訴得直,上訴庭推翻原審決定,裁定私人協約及換地形式興建丁屋都合法合憲。

長洲居民郭卓堅2015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社工呂智恆其後加入訴訟,質疑丁權政策不屬於《基本法》40條指明的新界原居民合法傳統權益,並且歧視女性及非原居民,要求取消丁權政策,獲高等法院裁定部分勝訴、即以私人土地契約或換地建丁屋違憲,但原居民在私人土地行使丁權建屋屬合法傳統權益,受《基本法》保障。

與訟各方其後都上訴,上訴庭頒下判詞,指在1972年推行的丁屋政策,即使一直維持固有的歧視性質,甚至之後通過《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從未有人挑戰丁屋政策的合憲性,回歸後也被視為合法合憲。

而草擬《基本法》40條目的,是確保新界原居民的合法傳統權益,包括「丁權」,相關權益本身已歧視女性原居民或非原居民,草擬者在制定《基本法》時,已充分考慮這一點,並決定保留原居民傳統,因此裁定三種行使丁權的途徑,全部合憲。

鄉議局希望當局盡快批准,原本被暫停建丁屋的申請。

鄉議局主席劉業強稱:「我相信積壓了幾千間,有些都排了幾十年,剛才開會都有鄉事會同事向我反映,有一些個案等到官司出來,不幸已不在世,就算現在判詞給他公道,已不可申請建屋。」

發展局歡迎裁決,指會繼續執行小型屋宇政策。至於較早前因原訟法庭判決而暫停私人協約及換地方式申請政府土地的小型屋宇申請,當局將研究判詞,再安排恢復接收和處理申請。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