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研僱員有條件提取強積金 僱主代表指不應動用僱主供款

發佈日期: 2020-12-22 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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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稱將會研究是否讓僱員有條件提取部分強積金應急。僱主代表認為,不應動用僱主供款部分,以留作遣散時對沖。勞工界就認為,政府可設失業免息貸款,並以申請人的強積金作抵押。

不少打工仔因為疫情失業,希望提取強積金以解燃眉之急。有僱主代表認為,讓僱員提取他們自己的供款應急是審時度勢的做法,但認為僱主供款部分並非僱員儲蓄,無論是否有疫情都不應動用。

勞顧會僱主代表郭振華指:「疫情期間,大家都知道很多(公司)結業,更需要用到強積金僱主供款部分,在遣散時,需要用這些款項作為僱主的流動資金,所以更不可能在這時候動用這部分。始終法例規定,這並非僱員目前供款部分,不應動用。」

身兼積金局非執行董事的勞聯主席林振昇就建議,政府設失業免息貸款,申請者分期歸還,並以強積金供款戶口作抵押,每人最多借約十萬元,估計涉及約一百億元。

勞聯主席林振昇表示:「強積金始終有退休保障功能,若很容易被提取,就會令整個強積金退休保障功能崩潰。有借有還,可以恆常運作。」

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強積金計劃諮詢委員會主席葉國謙認為,提取強積金僱員供款解決失業人士困境,做法不合適,有違強積金保障退休的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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