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被警方通緝、身處英國的前香港眾志創黨主席羅冠聰,在當地申請政治庇護。 羅冠聰在社交網站表示,自己涉及觸犯《港區國安法》被通緝,令他無法重回香港,而日後若要續領特區護照,就要進入中國大使館辦理手續,與「自動送中」無異,若再不行動,就只能成為一個沒有護照或身份的人,在掙扎後決定在英國申請政治庇護。 他指自己和其他申請者一樣,都要經過嚴謹、高門檻的政治庇護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