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緝擅離醫院男確診者 呼籲有消息人士致電熱線

發佈日期: 2020-12-20 00:05
港澳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已複製連結
警方通緝日前擅自離開伊利沙伯醫院的新冠肺炎確診者李運強,醫管局指該名患者病情穩定、沒有病徵,但住院期間多次不合作,包括離開過病房。

警方晚上在社交網站發放63歲男子李運強照片,他約1.6米高、中等身材、黑短髮,周五離院時穿病人服、藍色外套。警方稱高度重視事件,正通緝他,呼籲有消息的人致電西九龍失蹤人口調查組33618038或90206542。

李運強報稱住在花園街198號寓所,晚上身穿保護衣的警員再上樓,繼續無人應門。消息指他是獨居,當局未能聯絡家人。

據了解,李運強原本在伊利沙伯醫院B座10樓的單人隔離病房留醫,他當時由病房走到該層的電梯大堂,一共經過四道門,院方發現他逃走後,曾循閉路電視追尋但不果。

醫管局指可透過無錄影功能的中央監視裝置觀察隔離病人情況,而李運強病情一直穩定、沒有病徵,但住院期間多次不合作,包括離開過自己的病室。

有在公立醫院隔離病房醫管局總行政經理庾慧玲稱:「同事交了更也知道,有監察著他,可能他比較快,同事有自己的工作正忙,一見到已追出去,但未能追到。病房是醫治病人的地方,平常、恆常不會有保安駐守每個病房。」

有在公立醫院隔離病房工作的工會代表指,阻止確診者逃脫有一定難度。

醫管局員工陣線副主席羅卓堯說:「那名同事不可能穿著受污染的保護衣四處跑,他必定要在中間先更換保護衣,再穿一套新的。他這樣衝出來,只能先遠距離喝止。」

《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有條文列明,任何在醫院被檢疫或隔離的人逃走,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五千元及監禁兩個月。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