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少年去年向警方防線擲水樽 被判200小時社服令
發佈日期: 2020-11-20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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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歲少年去年11月在旺角向警方防線投擲水樽,在沙田法院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去年11月2日的港島集會,衝突蔓延到旺角,警員押解疑犯期間,16歲被告向警方防線投擲水樽,早前被裁定一項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成。
裁判官彭亮廷指被告無悔意,至今不承認罪行,但由於被告早前已收監21日,所以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但不代表認同被告的做法與取態;又指本案的嚴重性不容忽視,法庭不允許任何人有挑戰警方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