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香港教區向學校發備忘,指學生若穿校服參加校外活動,須事先得到校方批准。 教區向校監、校長發出開課備忘,當中提到學校要保持警覺,確保任何以學校名義成立的組織,例如學會,或學生穿校服參加校外活動,都要先得到校方批准。如果學校名義遭人利用,應立即公開澄清、以正視聽。 另外,教區亦提醒學校,應提高學生守法意識和增進對國家的認識;依循天主教的社會訓導,培育學生成為良好國民、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