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3歲男子違反強制檢疫令,判監三星期。 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處理。該名男子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必須在中環一間酒店接受強制檢疫十四日。 警方其後接報,在上月二十日到場處理案件時,發現他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離開檢疫地點,並脫下電子手環,控告他違反到港人士的檢疫令。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政府對違反檢疫令的人絕不容忍。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