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指港區國安法助營造安全投資環境 鞏金融中心地位

發佈日期: 2020-05-26 12:42
港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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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說,全國人大決定訂立《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相信有助營造安全投資環境,鞏固本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過去周日銅鑼灣一帶,人群聚集反對《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和《國歌法》二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強烈譴責暴力事件,形容是由反政府、反內地的力量組織。

對於有評論稱人大的決定,削弱一國兩制、高度自治,她指這些講法罔顧特區和中央的憲制關係;又指擔心立法會影響香港商業經濟地位是過分憂慮。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西方民主國家也有這些法例,亦不見得他們有這些法例嚇怕了投資者,或者失去了他們的國際金融中心或商業中心的地位。絶大部分國家也有國家安全法,為何單單會在香港,這一片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土地上,有國家安全法會有這種負面的後果?上星期五公布時,大家很擔心,股市跌了千多點,但我留意到昨天的股市已經回復平穩。」

她又指,不能再拖延本港保障國家安全的立法工作。

林鄭月娥表示:「今次中央立法的決心堅定,勢在必行,我和特區政府亦會全力支持和全力配合。訂立國家安全法的解說工作,這是非常之重要,這亦是過去一段日子我們學習了,我們政府的宣傳推廣、文宣工作也有改善空間,但最終亦要絕大部分的市民認同我們這工作。」

被問到要求特首、官員下台,日後會否觸犯「顛覆國家政權」?林鄭月娥就指,法例未完成草擬,不能具體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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