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惠珠稱本港有必要立國安法 唐英年指中央人員或可在港執法

發佈日期: 2020-05-22 18:31
港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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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特區政府將全力配合完成立法。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認為,香港有必要立法,完善在國家安全上的漏洞。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發聲明指,國家安全立法屬於中央事權。全國人大審議《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沒有修改《基本法》,特區政府仍有盡早完成《基本法》第23條規定的立法責任。

她認為,人大的相關決定是為了防範和遏止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懲治「港獨」和暴力分子。特區政府將全力配合完成有關立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認為,今次立法是修補香港在國家安全上的漏洞,以及對23條立法作指示。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表示:「國家授權香港,應該自行(23條)立法,不是等同國家喪失了維護國家安全的權力和責任、不是將權力割讓給香港。香港的情況是立23條是很明確,阻礙或可能要長久擱置,但本身亦面對一些國安問題。所以全國大會、不只是常委會,全國人大大會作出這個確定,在這個時候補漏洞,以及對23條日後如何立法作出一些指示。」

全國政協常委唐英年就認為,草案通過後,中央機構的執法人員有可能可以在港執法。

全國政協常委唐英年稱:「我相信,估計都會包括一部分的執法人員。因為已經掌握到一些資料,香港某一些分子與一些外國機構,有顛覆國家或侵犯中國主權或發展利益的關係。因為他(內地執法人員)過往不可合法地、不可在港做任何行動,現在可以的。」

他認為,反對立法的人或會有搗亂行動,但強調立法對本港營商環境、社會及法治都有利。

國務院港澳辦發聲明,指制訂《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不影響香港居民各項權利和自由,包括遊行集會自由、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等。香港「一國兩制」方針、資本主義制度、高度自治、法律制度都不會變。外國投資者在香港的利益,將繼續依法得到保護,重申中央維護國家主權及安全等的意志,堅如磐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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