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就多宗案件申請更改保釋條件 獲取消定期到警署報到
發佈日期: 2020-05-22 13:10
港澳
粵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就組織及參與進行未經批准集結等案,申請更改保釋條件。 黎智英早上到達高等法院,他涉嫌三年前在維園刑事恐嚇一名記者,及涉嫌組織和參與去年八至十月三場未經批准的集結,候審期間獲准保釋,但被限制離港。 黎智英申請取消離港禁令,法官指他沒有確實外遊計劃日程,難以撤銷禁令。若他申請在個別日子短暫外遊,則有討論空間。 黎智英稱會再擇日申請。他另外申請取消定期到警署報到,由於控方不反對,獲法官批准。 他離開法庭時,被問到是否想到外國。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表示:「不是,有個機會你出去有事,怎麼都會,於是就申請。」 被問到如何看人大審議國安法及是否擔心觸犯條例,黎智英稱:「我出外不會觸犯。我都想不到那麼多,現在打到來,沒得救,大家盡量抵抗這個新的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