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保就業計劃申請詳情 僱主違承諾將被罰款

發佈日期: 2020-05-18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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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布「保就業計劃」詳情,下周一接受申請,僱主須承諾六至八月的支薪僱員人數不能少於三月的僱員總數,否則會被罰款。

「保就業計劃」分兩期進行,第一期涵蓋六月至八月,下星期一在網上接受申請,申請期至下月14日,預計僱主最快在申請的三至四星期後獲發補貼。

當局指,僱主可以在去年十二月至今年三月選取一個月作「指定月份」,作為計算補貼金額基礎,每名僱員最高補貼額是每月九千元。

僱主須遵守承諾,六月至八月的支薪僱員人數不可少於今年三月的僱員人數,否則會被罰款,罰款會按減幅人數及公司規模計算。

例如一間公司三月的僱員有五人,獲批在六至八月期內收取每月四萬元補貼,但六月時,公司解僱了兩人,六月就要被罰款一千六百元。到七月回復僱用五名員工,但發現僱主只用三萬元支付薪金,政府就要取回補貼差額的一萬元。

當局強調,考慮到員工會有自然流失情況,罰款不能「太辣」。

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總監馮程淑儀說:「我們估計27萬僱主來申請,但大部分因交不了罰款而不來,對於整個計劃便不成功。當我們條款『太辣』,僱主不來申請,我們如何能達到保就業的目標呢?」

當局透露,計劃第二期將會涵蓋九至十一月,暫定補貼方法與第一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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