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警會報告倡設專家委員會 制訂催淚彈可接受毒理水平

發佈日期: 2020-05-15 23:00
港澳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已複製連結
監警會公布,警方在反修例風波執法的審視報告,報告亦有涵蓋催淚彈等武力使用指引,建議成立專家委員會,制訂可接受的催淚彈毒理水平。警方說會仔細研究和跟進報告的建議。

反修例示威衝突期間,警方施放了過萬枚催淚彈驅散聚集人群,其中6月12日有大批人,因而爭相衝入中信大廈,引起爭議。

報告指警方及聯合國指引,分別指使用催淚彈前,要留有逃走路線及注意因群眾恐慌,引起人踩人的風險。

當日警方有疏導示威者向夏愨道疏散,但現場有廣播,提示周圍的人往大台取水,進入中信大廈躲避。最終警方行動是否恰當,報告指因應事件進入司法程序,不適宜評論。

至於警方當日下午一度宣布為暴動,報告指前線警員須自行決定採用武力的程度,建議劃一這種情況下使用的武力及如何區分暴徒。

報告指警方多月來使用的相關武力,是為應對暴力示威者的襲擊,而相關破壞廣泛,非任何社會可接受,認為現時的武力指引要改善,包括要以場景為本等。

監警會主席梁定邦表示:「現時越來越緊張的情況下,警察應該提供更多指引予前線,確保每名警員跟隨指引,需要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及培訓制度及更細緻解釋。」

至於8月11日,警方在葵芳站內施放催淚彈,報告同意此舉有助驅散擲滅火筒的示威者,但指警方無清楚訂明,警員如何評估在室內放催淚彈。報告亦提出,委任一個由科學專家組成的委員會,建議催淚彈可接受的毒理水平。

至於太古站有警員在距離目標人物一至兩米發射胡椒彈,報告指被瞄準的示威者雖戴頭盔,未必因此嚴重受傷,但根據國際指引,警方不應瞄向頭部,亦無指引禁止瞄準肩膊以上位置。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