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慧琼聽取議員發言 裁決現任內會主席有權處理急切事務

發佈日期: 2020-05-08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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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上下午分別召開兩節會議。下午的內會會議,現任主席李慧琼聽取各議員發言後,裁決現任主席有權處理急切及重要事務。

下午的會議在混亂中開始,先處理誰有權主持會議。立法會法律顧問去年十月說過,在未選出新主席前,現任主席不能夠處理其他事務,但外聘法律意見指除了選主席外,現任主席也有權處理急切及重要事務。

法律顧問在會上最新的說法,說現任主席有責任解決內會因為選舉過度延誤而積壓的問題。

立法會法律顧問馮秀娟指:「經過六個月未選出主席,這明顯不是正常的情況,亦是去年十月秘書處擬備文件時未有出現的問題。正常的情況只得一個,但不正常的情況是無限。秘書處在解釋條文時,我們只會解釋正常情況。」

民主派指法律顧問前後矛盾,認為未選出新主席,由李慧琼李主持會議是非法。

公共專業聯盟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表示:「你令到香港立法會已經變成無法無天的地方,就是你李慧琼一個人,只要你退選就甚麼事也沒有。你又要輸打贏要。」

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李慧琼稱:「我是根據《議事規則》和《內務守則》,有權召開這次會議。我仍然是主席,直到選到主席為止。」

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副主席郭榮鏗指:「李慧琼,你這個甚麼會議?你覺得這樣叫開會?你覺得你主持到會議?不知所謂。我亦已經命令你馬上離開議事廳,李慧琼議員,而保安完全無視我的命令。」

李慧琼回應指:「我提醒你,這節內務委員會會議是我召開,我有權主持,你無權主持,所以你無權趕議員離場。」

九龍東議員謝偉俊表示:「非常遺憾,我們一年內有兩次被公眾看見這場面。誰越權誰不是越權,恐怕將來也要再定斷,但現階段按法律意見,我希望反對派的同事們,一分鐘前、一日前還接受我們本會的法律顧問意見,之後不要輸打贏要。」

馮秀娟指:「秘書處意見與外間資深大律師意見無分歧,可能表述不同、但結論一樣。」

李慧琼問:「即簡單而言,我作為現任主席有權召開會議、有權定議程?」

馮秀娟說:「如現任主席認為今日開會去處理緊急事項,如她認為是解決方法,秘書處認為她可出來解決這問題。」

法律顧問也指,《議事規則》的訂立是協助議會運作,解讀時不能導致癱瘓議會。

李慧琼之後作裁決,指現任主席任期直至有新出任選出,因此她有權處理急切及重要事務。

到大約五時李慧琼「劃線」處理其他事務,包括14條積壓了最多半年的條例草案、成立了九個法案委員會,包括本年度薪俸稅、利得稅、百分百退稅的稅務條例。另外,內會亦決定就特首任命張舉能出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成立小組委員會。

原定七時結束的會議,提早約一小時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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