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警務處長陶輝疑將牌照屋作民宿出租 警方稱不會偏私

發佈日期: 2020-05-01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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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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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傳媒報道,警務處助理處長陶輝將清水灣不可出租或轉讓的「牌照屋」,作民宿出租。民政事務總署指,牌照處接獲舉報後會在八個工作天內巡查。

署方又表示根據紀錄,有關處所未有領取旅館牌照,如有足夠證據涉及無牌經營旅館會採取檢控行動。

警方回應指,警務人員可自由進行任何私人投資,但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及指引,包括《公務員事務規例》。

而根據《警察通例》,工作時間以外從事賺取報酬的外間工作,必須先獲批准,如果個別警務人員涉嫌違法或違紀,警隊會公平公正調查及跟進,不會偏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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