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拘三人涉網上恐嚇無綫及東方報業 大律師指或被民事索償

發佈日期: 2020-04-30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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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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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拘捕三人,涉嫌在網上發表針對無綫電視及東方報業集團的恐嚇言論,案件亦涉及用威嚇手段脅迫商戶,停止在有關機構登廣告。有大律師指網上威嚇,除了可能涉及刑事罪,惡意貶損造成損失,亦可能會被人循民事索償。

這個社交網站平台去年起運作,針對包括無綫電視及其廣告客戶,叫他們不要再在無綫賣廣告,否則會抵制他們的產品。

平台列出「每日任務」,叫網民去這些商戶專頁「派嬲」、教人「買完再退貨」,一併滋擾售賣產品的商戶;又在商戶的網頁指其商品過期、發霉、呃秤等等。

有公司在無綫電視賣廣告後每日收到近千封電郵,警告不要再賣廣告,又收到相片顯示一批著黑衫的人在分店外。電郵指如果繼續賣廣告就會破壞,亦在網上列出公司各分店的地址及電話。

有大律師指,這些行為如果有意圖恐嚇或誹謗,除了干犯刑事罪,亦可能會被民事索償。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例如我在網上唱衰你的名字,這便影響你的名譽,以後還說不去你的店舖光顧,你的店好差的,造成損失,這情況下該人便干犯刑事恐嚇罪。你沒有求證,又不知道產品質量是否真的不好,貿然作陳述,會干犯誹謗罪,他人因為你誹謗而蒙受損失,可向你進行民事索償。」

有立法會議員指,因為自己有不滿就在網上發表脅迫商戶言論,要負道德及法律責任。

民建聯新界東議員葛珮帆稱:「你用手段逼人不作一個自由選擇,連在何處落廣告也不行,是不道德行為,亦是卑鄙的手段。今次事件警方拘捕了三人,但參與這些活動的人其實不止三人,所以我好想勸喻參與的人,不要以為網上是無法無天的世界,因在網上煽動一些恐嚇行為,或參與恐嚇行為,本身是刑事已要付出法律代價。」

她建議政府加強打擊網上滋擾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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