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榮鏗被港澳辦中聯辦點名譴責 反駁稱按議事規則主持會議

發佈日期: 2020-04-14 18:32
港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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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辦及中聯辦昨日點名譴責主持立法會內會選舉的郭榮鏗惡意拖延,嚴重影響立法會運作。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及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認為,政府要跟進內會的運作是否涉及有議員失職;郭榮鏗反駁稱,他只是根據《議事規則》主持會議。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認為,若議員失職,行政當局應考慮撤銷他們的議員資格。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是失責,因為立法會很清晰在《基本法》內有它的職責。過往是未曾出現過有人是濫用選主席這個程序,串通其他反對派立法會議員一起故意拖延,所以我覺得議事規則委員會應該檢討,考慮如何防止有人用選主席程序,達到『拉布』。」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指,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即是公職人員作出不當行為,令公職受到蒙污,是否受懲處要看當事人的意圖,以至事件嚴重性等,包括是否離棄相關公職的責任。

民主派多次說明是為了力阻包括《國歌法》恢復二讀。譚惠珠認為,是屬於不擁護《基本法》。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指出:「按著《基本法》第18條,(國歌法)這條全國性法律要在香港立法或者頒布實施,這是憲制上的責任,他是應該盡這個責任,因此他是不擁護《基本法》,這不是純粹『拉布』的行為,這個直情是擋住《國歌法》在香港可以通過。」

郭榮鏗強調,一直是根據《議事規則》及《內務守則》主持會議。

公民黨法律界議員郭榮鏗說:「(民主派)他們擔心的是甚麼?是《國歌法》、擔心的是(基本法)23條。現在政府拿任何一條『惡法』上來,可以被他們改到『惡上加惡』。議員在立法會跟《議事規則》去做事、主持會議,這個如何沒有盡忠職守?如何違反誓言?我想問的是,是否我們做的事只要北京不開心,我們就變成違反誓言呢?」

他呼籲政府了解內會狀況,轉化政策,化解政治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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