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輪防疫抗疫基金主要資助僱主支薪 企業不能裁員可減薪

發佈日期: 2020-04-09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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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第二輪防疫抗疫基金,大部分將資助僱主支薪予僱員,條件之一是僱主期間不能裁員,但可以減薪。當局說,僱主可在今年一至四月,選定其中一個月作為補貼基礎。

800億元「保就業」計劃,當局會資助僱主每月支一半薪金予僱員,上限九千元,為期半年。首輪六月底發放,約150萬人受惠。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出席電台節目時進一步交代,指僱主可以指定今年一至四月,其中一個月的整體員工人數及當時薪酬作為申請資助的基礎,期間不能裁員及將資助全數用予員工薪酬。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表示:「有人問我,裁員是否等於不能解僱,假設有僱員犯了錯,亦無理由不能要求他離職。裁員的意思,即是不能、英文指的downsize,不能將你的僱員人數減少,所以我們只看僱員的人數,我們不能逐個僱員比對。」

他指會主動審查有無人違規,罰則包括收回資助、追收多付的資助等,細節仍在制訂。不過,他承認若僱主期間減僱員薪酬,仍可獲資助,變相資助額不只五成,而是更多。此舉會否鼓勵僱主減薪,羅致光認為不太可能。

羅致光表示:「可能因為他想保住員工,但生意跌了八成,但他真的不能支付百分百人工,可能只要付八成、六成,最重要『有糧出』。」

至於約21萬自僱人士,當局指有自願強積金的可以一筆過領取7500元。被問到與一般「打工仔」的資助差距會否太遠,他指是考慮到很難評估自僱人士的薪酬。

羅致光又指:「知道上限是九千元,就自稱每月有一萬八千元薪酬,所以自僱人士我們很難證明他們的收入。」

他重申,計劃難以「滴水不漏」,承認不少綠色小巴司機、髮型師等未必在今次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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