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裁定警方檢查被捕人士手機前 毋須取得法庭手令

發佈日期: 2020-04-02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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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上訴庭裁定,警方上訴得直,檢查被捕人士手機前毋須取得法庭手令。

案件追溯至2014年七一遊行,警方拘捕五名民陣成員並沒收他們的手機,其中開路車司機岑永根獲即時歸還手機,但他投訴警方檢查其手機內容,觸犯私隱,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提出司法覆核。

高院三年前裁定,警方只能在緊急情況下,才可毋須法庭手令檢查被捕人士手機和電腦內的數碼內容。警方不服提出上訴,在上訴庭獲判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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