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食水含鉛事件 兩工程公司東主被控作假證供及欺詐
發佈日期: 2020-04-01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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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食水含鉛事件,兩個工程公司東主被控向調查委員會作假證供及欺詐。
兩名被告到區域法院應訊,案發在2015年,多條屋邨發現食水含鉛超標,政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其中首被告莫海光負責牛頭角下邨和石硤尾邨水管工程;次被告蕭健煌則負責彩福邨工程。兩人分別被控出席調查委員會聆訊時提供假證供,包括訛稱不知道有含鉛及無鉛兩類焊料,亦不知道房委會規定只可用無鉛焊料。
兩人亦被控欺詐罪,指他們在工程中訛稱只會使用無鉛焊料。
辯方申請押後聆訊獲法官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