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禁四人以上公眾聚集 特首指措施初見成效不排除即時罰款

發佈日期: 2020-03-31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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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禁止多於四人在公眾地方聚集,和加強規管食肆營運。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過去周末大部分市民自律,形容措施初步有成效,但會加緊執法。

特首記者會在新規例下獲豁免,是不限於四人的場合。但就轉到政總面積大些的演講廳舉行行政會議前的記者會。林鄭月娥指見到禁止聚集的規例有成效。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說:「在(過去)這個周末,我們見到其實也是相當自律,除了有些個別的情況。我相信大家都很緊張公共衞生,都希望自己出一分力,不出街、不吃飯去幫助控制疫情。未來這方面工作,我們會一如既往,我們會迅速應變,看著情況變化,看我們有甚麼工作可以做,但稍後我們不排除,會毋須警告就向違規人士發出二千元的定額罰款。」

如經法庭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六個月。而針對餐廳的措施,林鄭月娥指當局自實施以來,巡查了超過五千次,口頭勸喻就有四百多次。

對於有人違反檢疫令被判監禁,林鄭月娥透露還有七十多人違反強制檢疫令,稍後將被控告。 

林鄭月娥指:「如果無人犯法,我們就不需要執法,但現實是我們要做大量的執法工作。是否值得為了要外出,而去面對可能影響他們的事業,學業、前途的後果。」

她重申會以「零容忍」態度追捕違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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