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提醒外籍家庭傭工,她們假日外出聚集亦不可多於四人。 禁止於公眾地方多於四人聚集規定星期日凌晨零時生效。勞工處呼籲外傭在休息日避免社交活動,盡量留在家中休息。 僱主可與外傭商討休息日安排,但不可以未得外傭同意強迫外傭在休息日工作,否則會違反《僱傭條例》,可被檢控,最高罰款五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