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任命張舉能任終院首席法官 明年1月11日接替馬道立

發佈日期: 2020-03-24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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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布接納推薦,任命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張舉能出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明年一月十一日接替退休的馬道立。

特首宣布任命決定後,馬道立和張舉能午飯時間離開終審法院。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說︰「很歡迎行政長官接受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推薦,張舉能法官會做香港特區的第三個首席法官。」

張舉能透過新聞稿表示深感榮幸。充分了解社會對司法機構有很高期望,將會竭盡所能確保法治及維持司法獨立,保障個人權利和自由。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行政會議前宣布這決定。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稱︰「張舉能法官是一位極具才能法官,並具備卓越才幹和領導能力,他在司法機關和法律界深受敬重。」

58歲的張舉能1983年港大畢業,兩年後取得哈佛法學碩士。2001年獲委任為區域法院法官,03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處理過不少司法覆核案件,包括05年天主教香港教區指《校本條例》削弱辦學團體對學校的自主權。高院裁定沒違反《基本法》,教區敗訴。之後有綜援申請人挑戰必須在申請前一年離港不足56日的規定,高院裁定屬於歧視和違反人權。

2004年,張舉能出任遺囑認證訴訟案件專責法官,先後處理過龔如心和梅艷芳的遺囑案。2011年成為高院首席法官並成爲上訴庭庭長。14年「佔領行動」期間,的士及小巴業界申請在旺角的臨時禁制令,有佔領人士申請上訴許可被拒。判詞指佔領人士根本無權佔領及阻礙道路。

另外青年新政梁頌恆、游蕙禎就宣誓案上訴,上訴庭駁回,指《基本法》有最高法律地位,可凌駕立法會,採納人大釋法,維持宣誓無效的裁決。

根據政府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中,有三名委員符合專業資格,被視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合資格候選人。除了張舉能,其餘兩人、高等法院上訴庭法官朱芬齡和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不願意成為候選人。

委員會之後編製出153人的候選名單,當中亦包括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的妻子、上訴庭法官袁家寧。

最後委員會同意將候選名單其中四人列於短名單,當中只有張舉能願意出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並表明已符合國籍規定,並無外國居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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