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修例暫禁賣酒 特首料需時數日作法律研究工作

發佈日期: 2020-03-24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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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將制訂法例暫時禁止全港領有酒牌的食肆、酒吧等售賣及供應酒類飲品。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預計,要用數日時間做法律研究工作,希望市民在這段時間自律。

政府建議制訂法例,賦權給執行當局限制全港八千六百多間領有酒牌的食肆、酒吧、會社等暫時停售及供應酒。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這是困難的課題,為了令社會安心,接納衞生防護中心意見,將酒吧聚會消遣這種令人擔憂的飲食消費模式設限制。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當酒吧不能賣酒時,是可以做其他東西,因為我們知道很多酒吧都領有食肆牌,如果所有領有酒牌都要禁,其實就是禁香港八千多個食肆、會所等。由我們昨日提出後社會很多意見,甚至業界本身都有很多意見,我們都願意繼續聽,反正我們的法律工作都要至少數天,才能深入研究到。」

她指當局亦可視乎情況,考慮關閉或管制食肆營業時間、座位數量。對於社會有聲音要求全面封閉邊境,進一步防止輸入個案,林鄭月娥指不可行。

林鄭月娥說:「如果封關的意思,就好像別人封了、不出不入。這些大量因當地疫情很嚴峻,想回來的香港居民、留學生,怎麼辦?事實上現在還有一個憲法的角度,《基本法》規定香港居民有出入境自由,所以不能夠拒諸門外。」

對於借用酒店,集中所有入境人士強制檢疫,林鄭月娥指亦不可能應付到每天經過香港機場入境,需接受家居強制檢疫的六、七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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