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稱若僱主未能提供檢疫居所 當局將遣返外傭

發佈日期: 2020-03-21 23:02
港澳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已複製連結
入境人士要接受檢疫的規定,亦涵蓋抵港外傭。政府表示,若僱主未能提供檢疫居所,當局將遣返外傭,僱主日後亦不可再申請聘用外傭。

本港有約40萬名外傭,政府表示,平均每日有550名外傭來港工作,她們亦需接受14日檢疫令,僱主有責任為她們安排檢疫處所。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稱:「我們檢疫措施是十分有限,亦會給感染風險較高的人士,政府是不應該也不會提供檢疫處所給外傭。如果僱主不願意讓外傭在家中檢疫,亦不為她們提供居所,政府只可以無奈地將外傭遣返原居地。日後僱主不能在申請外傭獲批准,而中介公司因不能透過守則規定亦會受到一定懲處。」

羅致光指,星期四有兩名抵港外傭被送到檢疫中心,勞工處正跟進安排轉為家居檢疫。他又指若得到衞生署批准,外傭亦可以安排在酒店檢疫。

另外,政府亦推出措施延長外傭留港時間,以減少新來港外傭數目。若在6月30日前約滿,可向入境處申請延長合約至7月31日。若合約在7月31日前中止或約滿,亦可以訪客身份申請留港多一個月找新僱主。而與同一僱主續約,外傭約滿後延後回鄉度假的安排,可由一年延長多六個月。

另外,政府加強對公私營院舍的防疫支援,每月供應口罩「加碼」一倍至200萬個,讓照顧院友的員工可獲分配每日兩個口罩,亦會為院舍噴灑抗菌塗層,希望減省員工的清潔消毒工作。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