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低疫情在社區擴散風險,政府為綜援等福利計劃作特別安排。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在網誌表示,上月29日至下月31日到期的綜援個案,會續期三個月,受助人毋須到社署辦續期手續。 此外,綜援、生果金、長者生活津貼及傷殘津貼的申請人或受助人,如因疫情未能及時回港,社署會酌情豁免計算他們的離港日數。 至於廣東及福建計劃的申請人亦可以透過郵遞方式提交申請,毋須回港辦理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