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起由內地入境人士須強制檢疫14日 違者可被判監及罰款

發佈日期: 2020-02-07 23:00
港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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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午夜起,加強對經由內地入境人士檢疫,包括香港居民都要強制檢疫十四天,違反規定可被罰款及判監。政府說會抽樣突擊檢查,但也呼籲受檢疫人士自律遵守。

「檢疫令」生效前不足半天,政府公布執行細節,受影響的是所有經內地入境的人,只要是抵港前十四天到過內地,就算是經其他地方抵港,都要檢疫十四日。

入境時旅客要先接受體溫監測,確定有沒有病徵。如果有會交衞生署處理,沒有病徵的人就需要強制檢疫。入境簽注不足十四日,就會被拒入境。

本港居民可在家居檢疫,家人就不需要。而非香港人就在自己入住的酒店或住宿地點。入境後兩小時內須到達,如果沒有,就會被送到政府的禁閉式設施。違反檢疫安排屬刑事罪,最高可被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六個月。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說:「需要檢疫人士,必須任何時間都要留在家中,戴上口罩,禁止離開香港。希望大家自律,因為這個情況下,為何要這樣做,除減低人流,亦希望減低社區傳播。」

所有入境的人都須申報住址及電話,強制檢疫後每天要填寫體溫等資料,暫時無需戴電子手帶,親友可送上食物等必需品,如有需要社會福利署可提供協助。

當局指會透過電話聯絡,及跟警方突擊檢查,包括上門,確定他們無離開,但無透露抽查比率是多少。

食物及衞生局副秘書長鄭鍾偉說:「十四天內,第一,他一定不能出境;如果他曾經離開住所,或者離開家居,我們第一時間當然是去找他,找他時候,有些個案不排除會加額外條件,甚至乎剛剛有說,他們有一個刑事責任,是去起訴他。」

被問到在酒店檢疫是否適合,及會否擔心跟受檢疫人士同住的人,自由出入會間接傳播病毒,當局就強調受檢疫人士的健康風險相當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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