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團體發起星期日在港島集會和遊行,警方只就集會發出不反對通知書,團體上訴被駁回。 「民間集會團隊」發言人劉頴匡出席上訴聆訊,指警方以民陣遊行為例子,反對今次遊行至軒尼詩道及怡和街交界的申請,他認為兩者主題及預計人數不同。 警方回應指,並非限制市民集會遊行權利,但質疑大會糾察能否防止遊行、遭暴力及偏激人士滲入及騎劫,近期亦發現多宗懷疑爆炸品案,警方有責任確保公眾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