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指警方正研究引入電槍 作執行日常警務裝備選項之一

發佈日期: 2020-01-15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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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指,警方正研究引入電槍,作為執行日常警務的裝備選項之一。

經歷持續七個月反修例引起的衝突,警務處長鄧炳強上月中向警隊內部發信,交代正積極研究優化更多合適裝備。

據了解接近完成階段,初步認為可引入電槍供日常警務之用,並非只作防暴用途。消息指,一旦引入建議的武力級別定位將高於警棍、低於實彈槍。初步傾向先供衝鋒隊使用,再逐步擴展。

消息指,現時英、美、澳及新加坡等,先進國家或地區都有採用電槍。根據其中一個美國品牌型號,其嚴重受傷或死亡率為百萬分之13.1。消息又指,警方曾研究引入網槍,但經試驗後發現成效不高,傾向再觀察才決定。

保安局長李家超指會研究任何裝備,減少多方損傷。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當然警方會研究清楚每個工具,對他們執法能力,以及所產生的風險會如何,但我知道警方所研究任何的裝備,其實在外國、先進國家都使用的裝備,這些裝備亦過往有良好紀錄,在適當時候適當使用,達到可減少多方面受損傷的效果。」

有立法會議員反對引入電槍。

民主黨新界東議員林卓廷稱:「在外國有很多事例顯示,警員使用電槍,被電擊的人可能會誘發心臟病,亦有致死的個案。在香港的情況,現時警民關係極之緊張,進一步提升警隊的武力,只會使到緊張情況雪上加霜。」

他重申,要解決現時困局,是先回應坊間訴求,而非加強警察裝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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