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眾志通過修改組織章程 更改「民主自決」字眼
發佈日期: 2020-01-11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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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眾志通過修改組織章程,更改「民主自決」字眼。
香港眾志發聲明,指設立的宗旨原本是「推動香港民主自決」,經會員大會通過後,改為「推動香港的民主與進步價值」。今次改動更概括闡述眾志的工作方針及計劃,並指眾志投身抗爭運動,亦致力推動國際關注香港議題。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早前參加區議會選舉時,被選舉主任質疑眾志推動「民主自決」,與法例要求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區的內容相違背,裁定黃之鋒不獲有效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