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通識:須呈報傳染病
發佈日期: 2020-01-10 18:25
港澳
粵因應武漢的不明肺炎,政府刊憲將嚴重新型傳染性病原體呼吸系統病納入《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傳染病列表。 這種疾病成為第51種法定須呈報的傳染病,令當局可以採取多項控制措施,包括強制將證實或懷疑受感染的病人隔離或檢疫。 本港2003年爆發沙士,政府其後成立專家委員會提出多項建議。當局根據建議,在2008年訂立《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取代已有七十多年的《檢疫及防疫條例》。 新例將須呈報疾病的列表加入對公共衞生有影響的傳染病,令須呈報的傳染病由32種增至45種,包括天花、大腸桿菌感染、李斯特菌病和鸚鵡熱等。近年加入須呈報傳染病列表的就有新型甲型流感、中東呼吸綜合症和寨卡病毒感染等。 去年頭十一個月,向衞生防護中心呈報的傳染病共有一萬四千多宗,最多是水痘,有六千多宗,佔總數近百分之四十四,其次是結核病,有近四千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