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考慮懲處有違操守教師 上水被捕教師已被停職

發佈日期: 2019-12-11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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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指,考慮懲處有違專業操守的教師,又說早前在上水被捕的一名教師已被即時停職,重申是校方保障學生安全而作出的適切安排。

警方星期一在上水拘捕多人,檢獲自製尖銳路障等物品,當中有教師被捕。

教育局建議學校考慮暫停其職務,之後指該教師已被即時停職,重申《資助則例》清楚列明,若個别教師已經或有可能涉及嚴重刑事訴訟,或涉及嚴重不當行為,在符合《僱傭條例》相關規限下,學校可着令其停職。官校教師一如其他公務員,根據既定機制會被暫停職務。

而反修例風波以來,有約60名教師和10名教學助理被捕。教育局指,收到106宗有關教師及學校的投訴,六成已完成調查,約一半初步成立,正考慮懲處。

教育局局長楊潤雄表示:「學校作為一個僱主,究竟這個職員或教師是否繼續適合在校內任教。反而多點從學校未來一段時間的管理、學生的安全或對學生的影響,從這些角度去考慮。」

教協質疑,局方未審先判,違反《普通法》「無罪推定」原則。

教協教育界議員葉建源稱:「濫捕、濫告,現在的情況是非常嚴重。我們不可單憑拘捕或告上法庭這一點,就判決某一位人士有否做錯。」

教聯會認同要個別處理每個被捕教師的個案,但要有具體的指引。

教育局指,停職決定只是當個別教師涉及嚴重刑事案件、或嚴重失德行為時,校方為保障學生安全而作出的適切安排,強調「停職」不等如「定罪」;「違反無罪推定」或「未審先判」之說全屬誤導、混淆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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