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拒暫緩執行反蒙面法違憲裁決申請 意味法例即時失效

發佈日期: 2019-12-10 18:31
港澳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已複製連結
高等法院早前裁定《反蒙面法》違憲,政府提出上訴,裁決一直暫緩執行。上訴庭今日拒絕政府暫緩執行高院裁決的申請,意味《反蒙面法》即時失效。

上訴庭頒下判詞,指同意香港公共安全處於危險狀態,當中提及上月區議會選舉,雖然沒發生大規模衝突,但持續有示威者響應網上號召,戴上面罩聲援留在理大校園的示威者。

又說周日的大型遊行雖然大致和平,但沿途有部分商店和銀行受破壞。最令人擔憂的是終審法院和高等法院入口遭縱火,有關行為已受到廣泛譴責。

法庭同意本港的法治秩序仍受到持續的暴力嚴重威脅。但法庭認為,已排期明年一月進行上訴,要考慮是否有需要頒下暫緩執行裁決的命令。

法庭認為,暫緩執行命令不能有意義地協助政府,及有效、快速解決本港法治秩序的情況。政府亦未能證明等待上訴時,有需要利用《緊急條例》處理本港情況,因此拒絕政府的申請。

對於政府關注法庭的決定會給予公眾錯誤訊息,或鼓勵示威者蒙面並進行暴力行為和破壞。法庭認為,公眾會理解正確及清晰的訊息;又強調今次裁決並非鼓勵或寬恕任何在《反蒙面法》下被捕的人。

高等法院上月18日裁定政府引用《緊急條例》訂立《反蒙面法》不符合《基本法》規定,以及《反蒙面法》違憲。政府早前向法庭申請《反蒙面法》暫時有效,或暫緩執行直至上訴有結果。

有關上訴將在明年一月九日開審,預計為期兩日。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