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截取通訊內容或涉法律專業保密權個案增 較前年倍升

發佈日期: 2019-12-03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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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石輝,就2018年周年報告舉行簡介會,指去年截取通訊內容可能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資料的個案,較前年上升一倍。

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石輝指,去年共發出1378項訂明授權;又稱去年有183宗個案是截取通訊的內容,可能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資料,數字較前年86宗多一倍。

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石輝表示:「我相信我們的做法正確,執法機關人員逐漸明白到,在他們工作時盡可能做到,在發現或有機會發現接觸到法律專業保密權或任何新聞材料,他們需立即作相關報告。」

去年共有27宗涉及執法機關違規或異常個案,較前年多五成。其中有執法人員未有匯報,截聽內容可能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資料,直至一名督導人員例行檢查時才發現。

該名人員解釋,是根據監聽目標人物的經驗,認為他所講的事情並不真確。執法機關調查後指,雖然該人員未有上報,但她有記下通話內容摘要,不認為故意或有心犯錯,建議向她發出口頭勸喻,並安排接受矯正訓練。

有個案涉及延遲保存截取通訊成果。有執法人員被要求保存當天資料予專員檢查,但她忙於處理其他職務,至翌日才發現三項資料未有保留。

調查後發現,事故不涉及故意犯錯,考慮到她前年涉另一宗性質相若事故,建議發出口頭警告;又指她的直屬上司應承擔責任,因她在前年已就另一宗性質相若的事故收到口頭勸諭,建議向她發出書面訓誡。

石輝指,大部分違規個案是相關人員大意或不慎所致,但無發現個案涉及蓄意不理會法定條文或實務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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