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科技署公布向科技券資助項目,預先發放部分撥款的安排。 新安排下,創新科技署與申請者簽訂資助協議後,會按申請者的要求發放首期撥款,上限是項目獲批資助額的百分之25,申請者須先根據配對原則,投入同一百分比的款項;餘下撥款將於署方接納申請者提交的項目完成報告後發放。 新安排適用於今年12月1日起接獲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