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偉聰退任警務處長 任內處理反修例風波警民衝突惹爭議

發佈日期: 2019-11-18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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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歲的盧偉聰退任警務處處長。他最後一年任期,處理反對《逃犯條例》風波引起的警民衝突,備受爭議。

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曾稱:「我們在磚頭橫飛的環境挺身而出。我們沒有忘記入職時的誓言,面對與日俱增的暴力,依舊能夠無畏無懼去執行我們的職務。」

2015年出任警務處處長的盧偉聰,原定去年退休,獲政府延任一年;但最後五個月任期,遇上本港史無前例的亂局。六月中這個情景,他當日定性定為暴動,之後澄清。

盧偉聰曾指:「不是代表我們說當天的公眾活動是暴動,我說的暴動,是有些人干犯暴動的罪,至於其他參與當天公眾活動,大部分人我相信都見到,都是和平的示威者。」

之後幾個月,隨著黑衣人的暴力升級,警方也加大武力執法,他又為警員向中五學生開槍辯護。

盧偉聰說:「當時在電光火石之間,他受到近距離的襲擊,或他的同袍生命受到威脅,所以他才採取這個行動。我們認為是合法、合理。」

維護同袍,但亦要為水炮車誤射清真寺親身道歉。

盧偉聰畢業於港大社會科學系,1984年加入警隊做見習督察。1999年至2002年,曾先後借調到國際刑警秘書處。

2007年,負責時任國家主席胡錦濤訪港的保安安排。去到2014年,與時任處長曾偉雄統籌應對「佔領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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