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離開上海前見記者,否認有報道指特區政府研究特赦被捕人士的可行性。她重申特赦違反法治精神。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稱:「如果你記得,同事均多次強調,如果在社會提出這概念的意思是指曾經犯了法被逮捕,或正在檢控的人士,我們會採取特赦、即是不檢控、不追究,這是不被接受的,因為與法治社會的價值相違背,簡單而言是不會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