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重申,警察有權進入商場及屋苑平台,拘捕罪犯。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稱:「乘機襲擊路人、攻擊警察、破壞商店、四處縱火,直到深夜時分。直到星期日,暴徒更加肆無忌憚,直接走入商場民居搗亂及破壞。警方向暴徒指出,香港沒有一個地方是無王管,任何人犯法,警方就會執法。商場及屋苑平台並不是罪犯的避風塘,警察一樣有權進入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