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道立指法治精神須尊重他人權利 學生要學習包容妥協

發佈日期: 2019-10-30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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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表示,法治精神除了尊重個人權利,也要尊重他人的權利。他認為學生要成為未來領袖,要學習包容和妥協。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出席一個教育論壇,以「今日學生、明日領袖」為題致辭。他提到法治的核心,是在追求個人權利的同時,亦要尊重其他人權利,如果學生要成為未來領袖,建立社群歸屬感尤其重要。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表示:「包容、尊重及妥協都存在於社群意識背後,這些方面將成為生活及工作的關鍵,社群意識亦應是學生從教育中得以提升。」

馬道立又提到,在詮釋基本權利及自由時,要避免狹窄及死板地理解,法庭在處理持相反意見人士的合理權利時,要盡力取得平衡。

馬道立稱:「(法庭)需要取得適當的平衡,判決或者無可避免地引起爭議,要取得平衡的原因是不只要尊重個人權利,而要尊重社群內其他人的權利。法官裁決時,首要是看與訟雙方的理據,因為這才是重要的,但他們的身份、地位,特別他們是否政府,都並非考慮因素。」

他又表示,本港獨立的法官正直處理案件,體現了司法獨立,香港人有投票和參選權,享有言論宗教和新聞自由,都能夠體現法治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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