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布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 毋須表決不容議員辯論

發佈日期: 2019-10-23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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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立法會大會宣布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稱:「政府多次表明修例工作已經完全停止,現在為了更清楚明確表明特區政府就修例工作的立場,我根據立法會《議事規則》第64(2)條,正式宣布撤回條例草案。」

政府在立法會復會後第二次大會正式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毋須表決,亦不容議員辯論。

民主黨香港島議員許智峯表示:「剛才局長提到當中對條例有所檢討,這個檢討是否包括為《逃犯條例》當中,局長你個人嚴重處理失當,引致社會如此嚴重的動盪和撕裂為公眾道歉及問責下台、辭職?」

李家超指:「主席,我沒有補充。」

《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四月在爭議聲中首讀,之後處理草案的法案委員會「鬧雙胞」,民主派及建制派議員數次在立法會大樓內衝突。

七月一日,大批人闖入立法會大樓破壞。之後政府的講法由六月中的「暫緩」修例,改為指修例工作「壽終正寢」。但不少人持續上街要求政府答應「撤回」修例等「五大訴求」,有人就毀壞公物及商店,不少年輕人被捕。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說:「特區政府會正式撤回條例草案,完全釋除市民疑慮。」

直至上月初,政府正式宣布「撤回」修例。不過,修例引起的風波仍未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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